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煤炭采购项目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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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我司决定进行“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煤炭采购项目”询价,此次报价须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1.1 项目名称: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煤炭采购项目。
1.2 项目内容: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4月煤炭采购项目采购及配送。
1.3交货日期:
1.3.1车板交货具备装车交付条件开始日期:2025年3月25日前。
1.3.2舱底交货日期:2025年4月15日前。
1.4交割地点:
(1) 百色百矿发电有限公司(田阳区,以下简称“百矿电厂”)。
(2) 广西银海发电有限公司(田阳区,以下简称“银海电厂”)。
(3) 广西德保百矿发电有限公司(德保县,以下简称“德保电厂”)。
(4) 百色百矿发电有限公司田东电厂(田东县,以下简称“田东电厂”)。
(5) 钦州港/防城港交货(以下简称“港提”)。
1.5 本次煤炭交割地点、数量及指标要求(实际采购量依据最终价定):
序号 | 交割地点 | 品种 | 数量 (万吨) | 收到基低位 发热量 Qnet.ar (kcal/kg) | 全水分Mt,ar(%) | 干燥基全硫St.d(%)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Vdaf(%) | 干燥基灰分Ad(%) | 灰熔点 (℃) | 粒度 (mm) | |
4月 | |||||||||||
1 | 港提 / 百矿电厂 | 褐煤 | 4 | 3200 | 30 | 1 | 54 | 18 | 1000 | 100 | |
褐煤 | 3 | 3500 | 37 | 0.5 | 52 | 12 | 1000 | 100 | |||
褐煤/烟煤 | 9 | 5000 | 21 | 1 | 48 | 7 | 1000 | 100 | |||
2 |
港提 / 银海电厂
| 褐煤 | 4 | 1900 | 53 | 2.2 | 60 | 24 | 1000 | 100 | |
褐煤 | 2 | 2000 | 10 | 2 | 55 | 62 | 1000 | 100 | |||
褐煤 | 5 | 3200 | 30 | 1 | 54 | 18 | 1000 | 100 | |||
褐煤/烟煤 | 3 | 5000 | 21 | 1 | 48 | 7 | 1000 | 100 | |||
3 | 港提 / 德保电厂 | 褐煤 | 7 | 3000 | 45 | 1.5 | 35 | 35 | 1000 | 100 | |
褐煤/烟煤 | 3 | 5000 | 30 | 1 | 35 | 15 | 1000 | 100 | |||
4 | 港提 / 田东电厂 | 褐煤/烟煤 | 4 | 3700 | 37 | 0.5 | 52 | 12 | 1200 | 50 | |
褐煤/烟煤 | 5 | 5000 | 22 | 1 | 48 | 7 | 1200 | 50 | |||
| 合计 |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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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本次招标开标后招标人根据SRM系统输出的“煤炭授标状态”进行定标。投标人所填报指标数据在控制指标范围内,价格越低、热值越高、水分越低、硫值越低、灰分越低,在招标人的SRM系统中进行配煤测算时,经济性越高,SRM系统输出的“煤炭授标状态”结果为“授标”的概率越大。
1.7标段报价函填报注意事项:
1.7.1 钦州港/防城港车板交货:
1.7.1.1数量确认:以钦州港/防城港(码头)出库汽车衡计量数据作为最终的结算依。
1.7.1.2质量确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全水分、干燥基全硫、干燥无灰基挥发分等质量指标以买卖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1.7.1.3煤源要求:投标的煤源必须是同船次到港煤种,货物到港后无混配,无混装交付现象,否则按违约处理。买方有权从货款中扣罚本合同总金额(合同基准单价 / 元/吨*本合同总数量)5%的违约金,同时买方有权有权终止合同。
1.7.2钦州港/防城港到岸舱底交货
1.7.2.1数量确认:以该船舶装货港的水尺数量和卸货港的水尺数量取低值作为最终结算数量。
1.7.2.2质量确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以该船舶装货港的外资检测报告和国内卸货港双方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两者取低值作为结算依据。其他指标如全水,空干基全硫,空干基挥发分等指标以双方共同委托的卸货港的第三方检验报告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1.7.3电厂交货:
1.7.3.1数量确认:以买方指定的汽车衡计量数量作为最终的结算依。
1.7.3.2质量确认:以买方进厂化验数据作为最终的结算依。
1.7.3.3 煤源要求:投标的煤源必须是单一矿源煤种。同一煤矿不同煤种混配可视为单一矿源煤种,若煤炭供应进厂后发现不同煤矿掺配,买方有权罚没履约保证金或直接从货款中扣除,且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为掺假行为按附件一《吉利百矿集团电厂入厂燃料异常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7.4合同签订后,在合同供货周期和供货总量内,具体供应相应电厂的数量和时间段安排按合同约定执行。
1.7.5标的物来源必需注明产地及品种(如:新疆烟煤、印尼褐煤、内蒙烟煤等),云南省或贵州省的煤炭必需注明煤矿名称。
1.7.6若合同买方指定卖方所供应燃料来源于具体(特定)煤源的,如卖方未供应指定煤源(煤种),买方有权不予接受并解除合同,且卖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若买方根据实际情况经自行决定予以接受的,卖方承诺按合同约定价格的80%出售予买方,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直接按本条款所约定的价格及合同相关约定予以直接结算,亦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执行。
1.8 投标人根据自有资源的煤炭指标和数量自行报价。报价包括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风险费及必要的相关手续办理费等一切费用。
1.9 项目组织单位: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1.10 特别说明:本次邀标的燃料运输工具为火车、船舶、汽车等合法运输设备,确保燃料按合同约定交货期限完成供货,请贵司充分考虑运输管理风险。
1.11 参与投标单位认同自开标当日起15天内报价有效,在有效期内任何时候招标单位均对投标单位均具有约束力,超过15日未收到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的,视为投标方未中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没有失信被执行记录;
3.本次报盘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或分包,一旦发现分包,视为违约,履约保证金全部扣除。
三、投标资料及报价方式:
3.1 投标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单位印签信息留存(留存日期建议填写一年);
(4)授权委托书;
(5)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公司正式员工的佐证资料(如社保、工资流水资料等,联系人为法人可不提供);
(6)以上资料序号1-5必须加盖公章;
(7)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按照SRM系统准入要求提供准入资料(准入资料包含以上序号1-5的资料),通过SRM系统准入后供应商状态转为“合格供应商”,转为“合格供应商”是参与后续报价的条件之一,否则无资格报价。
(8)已经转为“合格供应商”的公司,按照本次项目要求补齐资料或更新到期的资料,资料发送至招标方邮箱(邮箱号:Lihua.Huang01@geely.com)。
3.2 报价方式:
(1) 在吉利百矿SRM系统(地址:https://srm.geelytech.com )上进行报价。
(2) 提前按报价函模板填写报价,并于报价当日将盖章版的报价函扫描件上传至SRM系统(报价函模板另附附件)。
(3) 报价价格模式:按实际报价基准热值进行折算,以“ 元/吨”进行报价。签订合同时,折算为“元/大卡”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4) 根据邀请函注明的邀请燃料品种及各自资源情况,可选择多煤种同步分开报价。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需以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不允许用货款抵押),转账时备注:热值+4月煤炭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此账户(单位全称: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账 号:450016761140507027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中山支行);若不按要求缴纳报盘保证金,则报盘无效,若贵司未中标,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中标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基准货款的5% (投标保证金直接转换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为电汇,不可用未支付货款抵押,不足部分的中标人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5日内缴纳);如贵司签订后因贵司单方面原因无法履约,履约保证金概不退回。
3. 定标:
3.1 定标后我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我司有权采取口头通知定价,后补中标通知书。
3.2 附加说明:
3.2.1 我司在评标过程中与预中标人保留进一步议价的权利。
3.2.2 我司对未中标的单位有权不作落标原因解释,并不承担任何费用。
4. 签订合同与供货:
4.1 本次项目招标方的合同签约主体为:浙江铭岛实业有限公司百色分公司(吉利科技集团下属公司)。
4.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我司签订《采购合同》。
4.3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绝签订合同者,按报盘违约处理,其报盘保证金不予退回。
4.4 合同签订后,在合同供货周期和供货总量内履行合同,买方按自然月供货基准数量的下限值对卖方进行履约考核,未履行完成的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5. 处罚:
严禁在报盘过程中进行串标、哄抬标价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盘或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结算方式及付款账期:
6.1 钦州港/防城港车板交货结算方式:
6.1.1采用汽车装车分批次制样及化验报告出具频次要求: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第三方机构按照行业规范取样后,以24小时发运量作为一个制样和化验单元进行制样化验,最低不少于2000吨,24小时未达到2000吨时延迟至下一个工作日,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72小时,以发运重量 (1万吨±5%)对应批次重量加权平均值作为本次的结算依据。
6.1.2采用火车集装箱装车制样及化验报告出具频次要求: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第三方机构按照行业规范取样后,以24小时内同一火车发运作业单所采的样品作为一个制样和化验单元进行制样化验,以发运重量 (1万吨±5%)对应批次重量加权平均值作为本次的结算依据。
6.1.3卖方按双方盖章确认的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买方,买方在收到发票3日内入账,入账30日内,以现汇方式付清该发票对应货款给卖方。如因非买方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结算的,买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6.2钦州港/防城港到岸舱底交货结算方式:
6.2.1交货方式:到岸舱底交货,并由卖方在该批次煤炭货物海关放行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买方出具“货权转移证明”(可先扫描发送,同步寄送正本),买方在收到卖方出具的“货权转移证明”(指定港口盖章受理后),则视为买方收讫货物,卖方完成交货义务。
6.2.2结算方式:按照合同基准价加上合同调整价减去相应考核金额计算,即:结算价=(合同基准价加上合同调整价减去考核金额元/吨(依据合同约定的质量问题考核)×合同结算数量。
6.2.3买方在收到发票3日内入账,入账30日内,以现汇方式支付该发票对应该船舶货款的85%的部分给卖方,遇节假日相应顺延。剩余15%的货款待该船全部货物进厂后,于五个工作日予以付清。
6.3 电厂交货结算方式:
6.3.1结算方式:采取一票结算,按实际到买方(百矿电厂或银海电厂或德保电厂或田东电厂)数量合计达1万吨总量结算一次,考核指标按单批次(单一化验单)供应煤炭的化验结果进行结算。
6.3.2付款账期:买卖双方就买方出具的结算单签字确认后,卖方应向买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日内入账,入账30日内,以现汇方式付清该发票对应货款给卖方,如最终应付账期遇节假日则相应顺延。如因非买方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结算的,买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8.2 电话谈判:
8.2.1 经“电子谈判”后,招标方会以电话谈判的形式与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和数量等投标信息。
8.2.2 “电话谈判”结束后,各投标方按报价函模板填写最终报价函(盖公章或签字并按手印,如是签字并按手印的函件过后需补发盖章版)并扫描成pdf格式,以邮件方式发送给招标方(邮箱号:Lihua.Huang01@geely.com)。
8.2.3 务必于当日或次日将初始报价函、最终报价函、电子谈判须知、商函(如有)加盖公章后将原件寄给招标方,收件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永安大道1号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收件人:黄丽华,电话:18897604599。
9.其他
投标人若主动放弃投标(含未提交资料、未缴保证金、主动放弃等),需在报价截止前向招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放弃文件,表明意愿及原因,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时间(24小时制)、地点
1.报名投标起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12:00至2025年3月14日18:00。
2.投标资料提供起止时间:报名开始时间至2025年3月14日18:00。
3.资质审核时间:2025年3月17日09:00。
4.投标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
5.初始报价起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09:00至2025年3月18日10:00。
6.开标时间:2025年3月18日9:00。
7.开标地点:广西百色市右江区永安大道1号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投标方在吉利采购电子平台线上参与投标即可,不用到现场参与。
六、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我司煤炭采购合同为统一版本,如需了解详见附件,(如报盘,则视为适用于本合同模板,如有修订则使用新版本签订)。
七、投标联系人: 黄丽华 18897604599
招标组织单位: 吉利百矿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