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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田林铝厂2022年启槽(冰晶石)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6-09
报价/报名截止时间:2022-06-13 18:05:19
采购类别:生产性原辅材料类

德保、田林铝厂2022年启槽(冰晶石)采购项目邀请书

 

采购类别:其它类(注:新用户时请选择此类别,否则无法报名)

http://glzb.geely.com;于竞价前自行注册账号,注册时请正确填写公司详细信息、联系人详细信息并上传相关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证书扫描件;请妥善保管您的账号和密码!详见(附件2:见竞价须知)

 

4.4 评定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低价中标,按价格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人。https://glzb.geely.com

联系人

黄剑凯 18977647551

邮箱

Jiankai.Huang@geely.com

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附件1:质量及扣款细则

3 冰晶石

3.1 范围

本细则依据GB/T4291—2017《冰晶石》标准,结合电解铝业务部实际生产运行情况编制,规定了冰晶石的外观质量,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检验频次及取样方法、质量细则等要求。适用于电解铝业务部下属各铝厂采购冰晶石的质量检验及质量验证。

3.2 外观质量

3.2.1冰晶石为白色粉末或颗粒状,不得含有任何杂质,产品中不应有直径大于10mm的结块。

3.2.2冰晶石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查,产品结块尺寸采用精度相应的工具测量。

3.3 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

普通冰晶石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应符合下表中CM-1及以上品级要求,且锂钾含量合计不大于0.5%,分子比:2.35≤x<2.70;高分子比冰晶石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应符合下表中CH-1及以上品级要求,且锂钾含量合计不大于0.20%,分子比:2.85≤x<3.10;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物理性能

F

Al

Na

SiO2

Fe2O3

SO42-

CaO

P2O5

湿存水

烧减量

%

不小于

不大于

CH-0

52.0

12.0

33.0

0.25

0.03

0.50

0.10

0.02

0.20

1.5

CH-1

52.0

12.0

33.0

0.36

0.05

0.80

0.15

0.03

0.40

2.5

CM-0

53.0

13.0

32.0

0.25

0.05

0.50

0.20

0.02

0.20

2.0

CM-1

53.0

13.0

32.0

0.36

0.08

0.80

0.60

0.03

0.40

2.5

注:1、分子比为2.8—3.0为高分子比冰晶石(CH),分子比为1.0—2.8为普通冰晶石(CM)。冰晶石分子比指冰晶石中NaF与AlF3物质的量比。计算公式为Na%/Al%×26.9815/22.9897如无明确规定,按铝电解质中分子比的分析方法检测分子比。

2、对表中F、 Al、 Na、 SiO2、 Fe2O3、CaO湿存水烧减量规定为常规分析项目,SO42-规定为定期抽检分析项目(每月/次/厂家)。

3、对表中P2O5 、SO42-如果需方有要求,供方应提供检测数据。

4、表中规定的各指标,需方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5、数值修约比较按GB/T 8170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与表中所列极限数位一致。

6、任何一种化学成分或物理性能不合格,判定为不合格。

3.4 检验频次及取样方法

3.4.1检验频次

    冰晶石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能按不同供方每车次组批进行抽检。外观质量每车次随机抽检5—10袋

3.4.2 取样方法

3.4.2.1冰晶石的化学成分取样每组批内随机抽取5袋,在所抽取的每个样品袋中,用直径为19 mm〜25 mm的铜管探针,沿样袋对角线插入其深度的3/4处取等量试样,试样总量不少于2 kg。

3.4.2.2 供需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就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共同抽样(在原取样袋取样点取样)、封样并共同委托双方认可权威机构进行仲裁检验,当委托检验结果与第一次检验结果误差在下表要求范围内的,以第一次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进行结算,当检验结果与第一次检验结果误差超出下表允许误差范围的,以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进行结算,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误差范围

牌号

F%

Al%

Na%

SiO2%

Fe2O3%

SO42-%

P2O5%

K%

CaO%

Li%

湿存水%

烧失量%

分子比

CM-1

±0.8

±0.3

±1.0

±0.03

±0.008

±0.15

±0.005

±0.1

±0.10

±0.03

±0.05

±0.25

±0.05

 

CH-1

±0.8

±0.3

±1.0

±0.03

±0.005

±0.15

±0.005

±0.03

±0.02

±0.02

±0.05

±0.25

±0.05

3.5 质量细则

3.5.1 普通冰晶石质量细则

普通冰晶石质量细则

序号

子项

指标要求

处理类别

处理措施x为对应的控制子项)

1

F(%)

53.0

扣款

51.0≤x53.0

每低于要求1扣款50元/吨

退货

51.0

退货处理

2

Al(%)

13.0

扣款

11.0≤x13.0

每低于要求1扣款50元/吨

退货

11.0

退货处理

3

Na(%)

32.0

扣款

32.0<x≤34.0

每高于要求1扣款50元/吨

退货

34.0

退货处理

4

SiO2(%)

0.36

扣款

0.36<x≤0.40

每高于要求0.01扣款50元/吨

退货

0.40

退货处理

5

Fe2O3(%)

0.08

扣款

0.08<x≤0.13

每高于要求0.01扣款50元/吨

退货

0.13

退货处理

6

SO42-(%)

0.80

扣款

0.80<x≤1.3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退货

1.30

退货处理

7

 

CaO(%)

0.60

扣款

0.60<x≤1.0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退货

1.00

退货处理

8

P2O5(%)

≤0.03

扣款

0.03<x≤ 0.05

每高于要求0.01扣款50元/吨

退货

0.05

退货处理

9

锂钾合计(%)

0.50

扣款

0.50<x≤ 0.8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100元/吨

退货

0.80

退货处理

10

湿存水%

0.40

扣款

0.40<x≤0.8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退货

0.80

退货处理

11

烧减量%

≤2.5

扣款

2.5<x≤3.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50元/吨

退货

3.0

退货处理

12

分子比

≥2.35

退货

2.35

退货处理

2.70

扣款

2.70≤x3.10

每高于要求0.05扣款50元/吨

退货

≥3.10

退货处理

13  

外观质量

不得有杂质

退货

含有杂质

退货处理

不得有大10mm的结块

退货

含有>10mm的结块

退货处理

注明:

1、交货的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按细则处理。

2、进厂冰晶石每车必检,合同总量合格率要求70%,如合同总量合格率<70%,按照合同总金额10%扣款处理。

3、对于因不合格需退货的冰晶石,由供方向需方支付装卸费用500元/车或供方自行进行装卸处理。

 

 

3.5.2 高分子比冰晶石质量细则

 

高分子比冰晶石质量细则

序号

子项

指标要求

处理类别

处理措施x为对应的控制子项)

1

F(%)

52.0

扣款

50.0≤x52.0

每低于要求1扣款60元/吨

退货

50.0

退货处理

2

Al(%)

12.0

扣款

10.0≤x12.0

每低于要求1扣款60元/吨

退货

10.0

退货处理

3

Na(%)

33.0

扣款

33.0<x≤35.0

每高于要求1扣款60元/吨

退货

35.0

退货处理

4

SiO2(%)

0.36

扣款

0.36<x≤0.40

每高于要求0.01扣款60元/吨

退货

0.40

退货处理

5

Fe2O3(%)

0.05

扣款

0.05<x≤0.10

每高于要求0.01扣款60元/吨

退货

0.10

退货处理

6

SO42-(%)

0.80

扣款

0.80<x≤ 1.3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60元/吨

退货

1.30

退货处理

7

 

CaO(%)

0.15

扣款

0.15<x≤ 0.20

每高于要求0.05扣款60元/吨

退货

0.20

退货处理

8

P2O5(%)

≤0.03

扣款

0.03<x≤ 0.05

每高于要求0.01扣款60元/吨

退货

0.05

退货处理

9

锂钾合计(%)

0.20

退货

0.20

退货处理

10

湿存水%

0.40

扣款

0.40<x≤ 0.8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60元/吨

退货

0.80

退货处理

11

烧减量%

≤2.5

扣款

2.5<x≤3.0

每高于要求0.1扣款60元/吨

退货

3.0

退货处理

12

分子比

 

≥2.85

退货

2.85

退货处理

3.10

扣款

3.10≤x3.20

每高于要求0.05扣款60元/吨

退货

≥3.20

退货处理

13  

外观质量

不得有杂质

退货

含有杂质

退货处理

不得有大10mm的结块

退货

有>10mm的结块

退货处理

注明:

1、交货的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按细则处理。

2、进厂冰晶石每车必检,合同总量合格率要求70%,如合同总量合格率<70%,按照合同总金额10%扣款处理。

3、对于因不合格需退货的冰晶石,由供方向需方支付装卸费用500元/车或供方自行进行装卸处理。

 

3.6 封存试样的保存期限

冰晶石封存试样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辅料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百色市×××                      

签订时间:                           

 

 

辅料采购合同

买受人: 广西××百矿铝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                                 (以下简“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产品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含税)、质量保证期、交付期限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产品清单》。

第二条  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

2.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技术协议产品参数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的要求提供产品及合格证件。如果双方未对产品的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参数标准、做出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执行,如果同时存在两种及以上标准,应以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按照本合同项下产品的使用目的和甲方解释执行,产品应确保甲方能正常使用。

2.2 乙方对本合同项下产品在制造、包装、运输等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本合同2.1条约定及第五条约定的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3 产品质量保证期自甲方验收合格入库之日起算。

第三条  价款结算

3.1每批次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入库后,按合同每项实际到货过磅总重量(±5%吨)乘合同(产品清单)单价结算。单笔支付金额达到人民币壹拾万元的,双方同意可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若遇国家税率调整,应按调整后的最新税率计付合同款项,即合同不含税价格不受国家税率调整的影响。

第四条  交货期及付款方式

4.1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批到货,30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4.2 乙方根据双方确认的付款金额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入甲方财务账60日内付款。

4.3 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对应批次产品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5.1 乙方应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方式对本合同项下产品包装、装卸、运输并承担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交付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包装方式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要求,如无相应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则由乙方自行决定包装方式,但应确保产品的安全正常使用。

5.3 包装物如需回收,乙方应在产品交付之前向甲方书面说明,相关回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验收和异议

6.1 产品的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执行。验收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必要的合格证、图纸、数据、技术资料及单证,如为进口产品,乙方还应提供制造商采购凭证、制造商产品质量证明及报关单据。

6.2 甲方对产品数量的异议应于收货时当场提出,对产品质量的异议应于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提出。如果甲方在收货时未当场对乙方交付产品的数量提出异议,或签收产品后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对乙方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对乙方该批次交付的产品的数量或质量无异议。

6.3 甲乙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交合同履行地具有法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产品鉴定费用先由异议提出方垫付,产品鉴定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不合格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交付地点和交付日期

7.1 交付地点:在甲方辅料仓库内或者甲方指定地点。

7.2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按合同约定或者甲方订单指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若订单指定的交货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甲方确认的交货时间为准。

第八条  售后服务

在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应有回复,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进行更换。甲方有技术问题向乙方咨询的,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证期满后出现质量问题或技术故障的,乙方应以优惠价格继续提供售后服务。

第九条 保密条款

9.1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泄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信息,应为保守该信息而采取必要且充分的措施。乙方应使其雇员保守本条规定的信息,并对其行为负责。

9.2 本条项下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后10】年内继续有效。由于乙方或其雇员违反本条项下保密义务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损失无法界定的,按照已发生总金额的30%支付违约金。

9.3 本条项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了解到的甲方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或其他信息,但通过外界能够公开获取的除外。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 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照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时间内更换,更换后还不符合质量约定的,乙方应按该批次订单产品总价款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6.1条约定提供资料的,视为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产品,乙方应按该批次产品总价款的 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延期交付的(包括修理、更换等引起的延期),每延期一天,应按该批次产品总价款的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日累进计算。乙方逾期交付超过15天的,应向甲方支付已发生总金额的30%的延期交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提供售后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 10000 /天的违约金,不满一天的按一天算。

10.5 乙方存在其他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按已发生总金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0.6上述违约金及甲方损失,甲方均有权从乙方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如有)中扣除,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乙方应当赔偿。

10.7 甲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诚信自律特别条款

12.1双方承诺在业务往来期间严格遵守以下约定:

12.1.1不以任何名义向对方(包括其参股、控股、实际控制或其他关联关系的单位,下同)人员(包括其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等,下同)输送各种财产性和非财产性利益或好处。

12.1.2不得与对方人员开展经营活动,相互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在双方合作终止后2年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接受对方人员任职或提供服务。

12.2如违反前述约定,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非固定金额的合同按照实际已发生的金额,下同)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无法确定合同金额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构成犯罪的,则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2.3一方发现对方人员存在违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行为的,应向对方合规部门或司法机关举报。甲方举报途径:集团法务合规部举报电话:4000160023,邮箱:coc-t@geely.com。

12.4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或被撤销、无效不影响前述诚信自律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如附产品清单或技术协议、图纸的,则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合同为准。

13.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2     日起至         日止。

13.3 对本合同正文或附件作任何更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附件:1.产品清单

          2.质量、检验标准及扣款细则

 

 

甲方:广西××百矿铝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广西百色市田林县旧州镇旧州大街6号

电话:0776-7312116

传真:0776-7312116

开户行:田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旧州信用社

账号:6502 1201 0104 9232 65

邮政编码:533308

签订日期2022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签订日期2022年  月  日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等产品参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金额(元)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价(元)

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

备注

1

冰晶石(高冰)

按照采购标准

495

 

 

 

 

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批到货,30日内完成供货。

/

2

冰晶石(普冰)

按照采购标准

495

 

 

 

 

/

3

冰晶石(高冰)

按照采购标准

780

 

 

 

 

/

4

冰晶石(普冰)

按照采购标准

780

 

 

 

 

/

合计

 

 

 

 

 

 

 

 

 

 

 

 

 

 


附件2:竞价须知

电子竞买(竞价)须知(适用于无技术权重)

 

1、本次                        项目的商务标议价采用线上电子竞买(竞价)模式进行。请登录吉利电子招标平台ip地址http://glzb.geely.com ,并选择进入本项目的电子竞买报价现场,依据招标方的指令开始并进行不限轮次报价。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排名以及其他情况进行报价,每次报价的降价幅度不得低于本须知设置的最小降幅。

2、电子竞买报价模式包括试竞价正式竞价超时竞价三个不同阶段,根据系统设置依次进行不同阶段的操作并报价。(本项目正式竞价时长为  10  分钟,超时竞价时长为  90  秒)

1)试竞价阶段:用于测试系统网络连通性和各投标人熟悉系统操作,在本阶段招标方相关人员对各投标人进行该系统操作使用的培训及宣贯;

2)正式竞价阶段:试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正式竞价阶段,正式竞价设定为一个固定时长,正式竞价开始后投标人进行报价,首次报价为投标文件报价(须保持完全一致),在本阶段内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不限轮次报价;

3)超时竞价阶段:正式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超时竞价阶段,超时竞价时长为90,在超时竞价阶段只要任一投标单位进行报价,时间自动回退到初始时间(90秒)。直至超时竞价时长内无任何投标人报价,超时竞价时间倒计至0时,超时竞价结束。

3、最小降幅金额:投标人每次报价的降幅不得低于招标人设置的最小降幅金额;1)正式竞价阶段:最小降幅金额 xxxxx 元;2)超时竞价阶段:最小降幅金额 xxxxx

正式竞价结束并进入超时竞价时招标人对最小降幅金额进行调整,投标人须注意电子竞买报价现场界面底部的实时信息提示;投标人每次报价可根据本单位排名及自身其他情况进行报价。

4、整个电子竞买报价过程,投标人员不能离开指定竞价场所,有事可通过招标方人员传达;

5、投标人每次报价后仅能看到己方所报的价格及排名。因各投标单位报价存在时间差,若报价相同时,先报价的单位排名靠前,招标方有权要求因此种情况导致排名不同的投标人进行再次谈判,直至分出名次。

6、本次竞买报价项目已设定招标内部控制价,当所有投标人报价都达不到招标内部控制价时,招标方可宣布流标或选择前  2 名投标人进行再次议价;

7、投标人在超时竞价阶段须在最后15秒之前报价,如在最后15秒内报价,网络延时或其它原因导致竞价异常,招标方有最终裁定权;

8、出现网络或电脑故障,若在正式竞价时间内,重新启动系统竞价或纸质替代竞价,若在超时阶段,招标方视竞价状况,有权决定重新启动系统竞价或纸质替代竞价,或按最终界面的排名顺序选择中标人;

9、每个标段竞价结束后,各投标人须以纸质方式填写报价确认单,签字后交给招标方,价格以电子招标系统金额为准;

10、接受并参加电子竞价的投标人,在电子竞买报价现场上所报报价等同于其投标文件实际报价。

11、本次电子竞买报价竞整体暂定/固定总价,初始报价以标书报价为准。最终报价确定后各项单价根据最终价格对比初始报价下降幅度按以同比例下浮确定。

 

我司同意招标人上述规则

 

投标单位:

授权代表:

   期:

电子谈判须知(适用于无技术权重项目)

1、本次                          项目的商务开标采用线上电子谈判方式进行。请登录吉利电子招标平台ip地址http://glzb.geely.com 并选择进入本项目的电子谈判现场。依据招标方的指令开始依次进行多轮次报价。电子谈判过程中,各投标人均无法知悉具体排名情况,需依据自身情况进行报价,每轮次降价幅度不作限制。

2、电子谈判规则:适用于无技术权重项目

本次电子谈判采用 4 轮次报价模式进行: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电子平台上进行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每一轮报价完成后招标系统根据各投标人报价情况对投标人进行排名,报价越低排名越高,具体排名不对投标人公布。

    1轮报价按标书价格进行报价,报价需完全一致,所有投标人进入第2轮报价;

2轮报价结束后按排名淘汰最后 1 名,其余投标人进入第3轮报价;

3轮报价结束后按排名选择前 3 名投标人进入第4轮报价,其余投标人淘汰;

4轮报价结束后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第一预中标单位(须进入控制价),排名第二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第二预中标单位(须进入控制价)。

如前二名出现报价相同导致名次并列情况,招标方有权进行再次谈判,直至分出名次。

3、本次项目已设定内部控制价,4轮(如有并列情况再加轮次)报价结束后,招标方开启内部控制价,如所有投标人报价均高出控制价或者超预算等情况时,招标方有权宣布流标或与前两名投标人进行再次议价或竞价,一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4、电子谈判原则上对投标人的报价时间不做严格限制,但对故意拖延或拒绝报价的投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电子谈判结束后,各投标方以纸质方式填写的报价确认单,签字后交给招标方,价格以电子谈判最终确认金额为准。
    6、接受并参加电子谈判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平台、纸质报价确认单上所确认最终报价均等同于其投标文件最终实际报价。
    7、如有任何违规情况,可向吉利科技集团工程与商务发展部投诉和举报。
    投诉、举报电话:0571-28098168
    举报邮箱:geelytech.bid@geely.com

以上一切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我司同意招标方上述规则。

                                    投标人:

                                    授权代表:

                                        期:

 

 

 

附件3参与确认通知

参与确认通知

广西德保、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

 

我方已于                    日收到你方                      日发出的                           德保、田林铝厂2022年启槽(冰晶石)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竞价。

(1)货物交货期为满足广西德保、田林百矿铝业有限公司冰晶石采购项目邀请书规定的交货期要求。

(2)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冰晶石采购项目邀请书并响应(附件1质量及扣款细则)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3)投标方将按冰晶石采购项目邀请书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邮箱地址:Jiankai.Huang@geely.com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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